2024年下半年江西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的網上報名時間為9月16日9:00至9月21日17:30。下半年認定工作時間為:9月16日-12月12日。具體的認定流程和時間安排如下:
1. 教育教學能力考核:9月23日至9月27日,具體時間由各校合理設置。
2. 體檢安排:10月9日前,各高校應組織本校申請人統一在一所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
3. 現場確認:10月10日至10月14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申請人所在任教學校規定時間為準。
4. 學校公示:各高校須在10月21日前完成對本校經現場確認擬通過人員的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5. 備案抽查和認定評審:材料報送時間10月23日至10月24日,報送地點為江西省政務服務中心省教育廳窗口。省教育廳將于10月28日至11月3日組織專家進行抽查和審查,抽查和審查結果將在江西省教育廳官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備案和認定。
請申請人密切關注江西省教育廳官網或相關認定機構網站:https://www.jszg.edu.cn/上發布的認定公告,并按時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等流程。
江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和提交相應的材料:
認定條件:
1. 認定對象:包括江西省戶籍的社會人員、持有江西省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專升本學生、在江西省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以及駐贛部隊的現役軍人或現役武警。
2. 思想品德條件:申請人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3. 學歷條件:申請認定不同級別教師資格應具備相應的學歷要求,例如,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 教育教學能力條件:申請人應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體檢合格。
5. 其他條件:暫不受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內申請兩種及以上教師資格的申請,且有特定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需要的材料:
1. 有效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
2. 體檢表:由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3.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4. 照片: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
5. 其他補充材料:如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6. 教育教學能力證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7. 無犯罪記錄證明:內地(大陸)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由認定機構統一核查,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相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認定流程:
1. 網上報名: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實名注冊和網上申報。
2. 現場確認: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審核。
3. 體檢:在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4. 認定和領取證書:完成上述流程后,符合條件者將獲得教師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