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報名獎懲情況
在研究生報名時填寫獎懲情況是一個重要環節,需要按照實際情況如實填寫。以下是一些具體的指導原則和建議:
1. **獎勵方面**:如果曾經獲得過市級及以上的三好學生、優秀團員,或者參加過作文競賽、全國高中物理競賽等并獲得獎勵,以及在大學期間參與過大型國家級比賽并獲獎,都應該在報名時填寫清楚獲獎的時間、地點、原因和獎項 。
2. **獎懲方面**:如果在校期間沒有獲得任何獎勵,也沒有受過任何處分,可以在獎懲情況一欄填寫“無”,或者直接空出這一項 。
3. **填寫要求**:考生在報名時需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的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的處罰情況。對于弄虛作假者,將會受到嚴肅處理 。
4. **獎勵證明**:在報名時填寫的獎勵情況不需要提供證明,但需要確保填寫的信息真實可靠 。
5. **處分情況**:如果在校期間受到過處分,應如實填寫,但如果處分沒有記錄在檔案中,則不需要填寫 。
6. **加分政策**:對于參加特定服務項目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在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可以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
7. **模板參考**:如果需要,可以參考百度文庫提供的獎懲情況模板進行填寫,確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
請確保在報名過程中遵循上述指導原則,如實填寫獎懲情況,以免影響報名資格或錄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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